烟标“美女疑案”

[ 烟标 ] 2018-12-05 来源: 《史林漫步》 作者: 徐珣

烟标“美女疑案”

  上个世纪20年代,我国烟草市场上充斥着众多外国产品,国人自己的品牌却颇难挤占市场。1925年4月,在明拼暗斗的激烈竞争中,华成烟草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华成烟草公司)推出的“美丽”牌卷烟却一下子声名斐然,正如当时《工商晨报》评论所说:香烟本是烟民的嗜物,但是“美丽”牌却以我国女性的民族特色,从形象上压制了西方的“洋人洋物洋景”,成为泱泱中华的传统象征,受到国人注目和关爱。

  除此之外,这则商标之所以吸引社会各界的眼球,还因为选用的“美女”造成了曲折复杂的“疑案”。

  众所周知,当年还几乎没有明星特别是女明星做广告,所以“美丽”牌卷烟一经面市,其商标上装扮奇异的女人头像便成为社会上争论不休的焦点话题。

  “美女”到底是谁呢?

  据当时上海烟草行业工会负责商标登记与纠纷的徐寿征说,流传最广的有几种说法。有人称“美女”是上海“文明戏”的主打演员吕美玉。《申报》有位读者竟将烟标与吕美玉的剧照进行公开对比,还狂热地说,愿与不信者打赌。有的人却认为“美女”是上海“市花”季丽艳。“追花族”中不少迷醉者将“美丽”香烟视为馈赠亲朋好友的最佳礼品,并故意将“美丽”说成“艳丽”。有的人认定“美女”是华成烟草公司的一位包装女工,由于其与公司某副总是亲戚关系才捷足登先,获此荣幸。还有种说法,“美女”系闻一多先生在青岛的女弟子毕英丽,她因为闻一多的广告诗《烟花毕Y》而闻名,《济南日报》《半岛都市报》都曾作过专题采访。另外,也有传闻说“美女”是湖州名旦项美丽。

  一张商标肖像,竟有五位人选,可见当时社会对此是多么好奇和关注。然而,外界传播得热热闹闹,公司知情人和商标设计者却缄默不语,对外一律是“无可奉告”。华成烟草公司董事长戴耕莘也只是含糊塘塞说:“好几个厂家都想侵权,使用我们的商标。如果公开了答案,岂不大家都拥有了解释权,弄成鱼目混珠、真假难辨?”

  不过,越是保密,越是吸引人去探底。当时,《明星画报》的记者东美还曾在杂志上公开征求“美丽”的线索。东美认为,既然大家都在猜测、争议,作为出品单位的华成烟草公司就应该表态,告知大家烟标上的人像是否是依照真人照片绘画的。

  在东美多次“不客气的请求”下,华成烟草公司在其公开答复的信函中写道:“商业图案之人形部分确系取自他人肖像,但此乃商业秘密,不予揭露。”

  正在他们较量之际,东美突然收到一封匿名信,信中一口咬定烟标原型是“文明戏”走红名演员吕美玉,只是因为拍照时化妆奇特,所以凭视觉难以辨认,信中还详细介绍了吕美玉拍摄此照的经过。

  消息传开,否定者也难以否定,岂知一个月后,吕美玉在接受东方电台记者采访时断然否定了此事,并严正声明:她从未做过任何商业广告,对损害形象和名誉者,必将追究其责任。

  刚接上的线索又忽然断了,“疑案”更加扑朔迷离。

  不过东美作为《明星画报》的首席记者,不肯就此罢休。几年后,他从一家服饰杂志上发现两张吕美玉的时装照。于是,东美相信“事实”,不相信当事人的“口供”。他断然咬定“美女”就是吕美玉。为此,东美还通过电话咨询戴耕莘。谁知这位赫赫有名的老板却所答非所问,幽默诙谐地说:“谢谢你的炒作,本公司已作出决定,适当时期将奉赠酬谢费10万元。”

  戴耕莘的回答让东美联想到,吕美玉之所以不承认烟标上的肖像是自己,可能是华成烟草公司与她之间有什么秘密约定不可泄露。于是,东美不再追究,此事也就渐渐地无人提及了。

  1949年建国后,“美丽”牌香烟退出了烟草市场。然而,关于“美女”的“疑案”却没有被人遗忘,又浮出了水面。

  1950年春节,在上海工商联举办的茶话会上,生产“美丽”牌火柴的大中华火柴公司总经理刘鸿生意外地报料,拨开了“美女”的迷雾。

  由于“美丽”香烟曾在“美丽”牌火柴盒上印制广告,所以,刘鸿生自认为对“美丽”香烟的商标十分熟悉并有所了解。他说,当初社会上流传的五位女性,并非“无影造西厢”。

  先说“市花”季丽艳,她与另一位“市花”潘雪艳在上海滩有“双艳”美誉。其肖像曾移植在“华芳”牌烟标上,形象酷似“美丽”烟标上的“美女”。但是通过多种渠道了解,其实不是。

  另一种说法“包装女工”,她也确实作为试选的模特儿,但在上烟标前的复试中就被淘汰了。

  关于毕英丽的说法,是源于“美丽”烟标设计者谢之光。谢之光毕业于青岛大学,曾是闻一多教授的弟子。他十分喜爱《烟花毕Y》这首诗,曾写信给毕英丽索要过照片。但因“毕Y”时年已30多岁,只好“忍痛割爱”,无法入选。

  至于项美丽,她曾寄过多张照片给谢之光,希望能够选上,此事曾在《新闻报》上披露过。当时,不少人都认为她是“美丽”香烟的“形象女皇”。岂知不久,她因与丈夫刘连占离异失落,心灰意懒而放弃。

  刘鸿生一一作了详尽分析,他最后说,其实“美丽”烟标上真正的原型是演员吕美玉。至于她本人与公司经理矢口否认的原因,尽管无法解释,但是吕美玉在影片《失足恨》中的剧照是无可争议的“铁证”。

  刘鸿生讲得有依有据,此事又似乎平息——这次比上次更透明,再也没有争议的必要了。

  1951年秋,“电影王子”赵丹在上海影人中秋团聚会上无意中谈及“美丽”牌香烟,却完全推翻了刘鸿生的结论。赵丹说:“多年来,大家都认为‘美丽’香烟纸壳上的女性是《失足恨》的主角,其实这是大错特错。《失足恨》是1932年由联华影业公司出品,而此时‘美丽’香烟已生产了7年。至于吕美玉,我们相处多年,可以武断地说,她绝对没有参加过影片《失足恨》的拍摄,搬出那张剧照,可能是张冠李戴了。”

  一石激起千层浪。探寻“美人”的话题再次被掀起。

  《中国美术报》首先载文说:“美丽”烟标制作于1925年4月,那时没有彩色胶卷。“美女”的黑白照片必须改绘成彩稿,还要把人像有机地组合到图案中,所以必需有人做第一手绘制。换句话说,此人最稔知“美女”的来历及照片的来源。

  《中国美术报》就此探实,两个月后才厘定了出人意料的结论:“美丽”烟标是月份牌年画画家杭樨英所绘。

  但是,这一说法却遭到杭樨英本人的否定。他说:“我已掠人之美20余年了,‘美丽’烟的真正绘制者应该是我的师兄谢之光。”

  杭樨英是按推理定论。因为谢之光那时正供职于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广告科,同时兼职于华成烟草公司的装璜设计部门。

  上世纪50年代,谢之光已是古稀老人。他听到这种说法,终于打破30多年来的沉默,道出了原委实情。

  原来,“美丽”烟标上的“佳丽”是谢之光从一本杂志上剪辑下来的无名氏。之所以惹人瞩目,是因为她的头饰、无领衫美观别致。后来,吕美玉也曾模仿过这种打扮,拍了许多照片,甚至穿着这身装束上了舞台,拍了剧照,造成了后来一连串的误会、猜测,乃至争议了近半个世纪。

  到此,“疑案”方才了结,划上了一个啼笑皆非的句号。

  “道是无意似有意”的华成烟草公司“坐在台下看戏”,是真正的最大受益者。“美丽”牌烟标争议了几十年,等于替华成烟草公司宣传了几十年,不仅影响面波及全国甚至海外,而且华成烟草公司没花一分钱广告费。“美丽”牌烟标“疑案”既是中外广告史上的罕闻怪趣,亦是近代乃至当代绝无仅有的商业传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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